關于調整大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高溫水出廠價格的批復
大價發[2012]4號
大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關于調整高溫水出廠價格的請示》收悉。經成本監審,本著“補償成本、合理收益、公平負擔、適當調整”的原則,經審核,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將你公司高溫水出廠價格由66元/吉焦調整為76元/吉焦。
價格調整后,望你公司做好宣傳解釋工作,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,努力降低生產經營成本,減少跑冒滴漏,推進節能減排,提高服務水平和供高溫水質量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
二○一二年一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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